纺织品经家庭洗涤后尺寸变化的试验方法

        目的与范围

1.1、本试验方法是为了测试纺织品经过家庭洗涤程序后的尺寸变化。目前,消费者使用的洗衣机一般包括以下可选择的程序:四个洗涤温度;三个搅拌速度;两个漂洗温度;以及四个干燥程序。

原理

2.1、洗涤前,在织物上做好几组的基准线标记,然后按照一般的家庭洗涤方法进行洗涤,最后测量织物试样的尺寸变化。

术语

3.1、尺寸变化:在特定的条件下,织物试样在长度或宽度方向上的改变。尺寸变化,通常用试样的这部分的变化与原尺寸相比的百分率来表示。

3.2、伸长:尺寸的变化导致试样在长度或宽度方向的增加。

3.3、洗涤:它是指利用液体清洁剂溶液进行处理(清洗) ,旨在清除污垢或污迹的过程,通常包括漂洗、脱水和干燥 的过程。

3.4、收缩:尺寸的变化导致试样在长度或宽度方向的减少。

安全预防

注:这些安全保护措施仅供参考。它是对试验程序的补充,并非包括所有的措施。采用本标准中安全和正确的处理方法是用户的责任。有关材料的安全数据表,制造厂商的其他建议等详细的资料,必须向制造厂商咨询。也必须参考和遵守美国劳工部职业安全与健康署的所有标准和规定。

4.1、要切实遵守实验室操作规范。在实验室内的任何区域,必须戴好防护眼镜。

4.2、1993 AATCC 标准洗涤剂 WOB会引发炎症。应该小心使用,以防止接触眼睛和皮肤。

4.3、在使用实验室试验装置时,应遵守制造厂商的安全建议。

仪器与原料

5.1、自动洗衣机

5.2、自动翻滚式烘干机

5.3、调湿/干燥样品架:可拉式筛板或带孔的晾衣架

5.4、滴干和悬挂晾干装置

5.5、1993AATCC 标准洗涤剂

5.6、尺寸为 920×920mm(36x36in.)的漂白缝边棉质织物(1 型陪洗物),或 50/50 涤棉平纹漂白织物(3 型陪洗物)

5.7、不褪色的墨水记号笔 ,合适的直尺、卷尺、标记卡板或其他标记装置 。做标记时使用的缝纫线。

5.8、测量装置

5.8.1、直尺或卷尺,有毫米刻度,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英寸的刻度

5.8.2、直尺或卷尺,能直接读出尺寸的变化率至 0.5%或者更小的刻度

5.8.3、 数字图像测量装置

5.9、天平:最少能称量 5.0kg(10.0lb)

试样

6.1、样品与准备

6.1.1、用于尺寸变化试验的试样应具有代表性,该织物可从不同处理阶段选取,如:后整理、实验室研究阶段、运输 阶段、以及终端产品阶段。

6.1.2、在未经洗涤就有尺寸扭曲的织物,不管经过任何的洗涤程序后,其尺寸变化的结果都是不正确的。在这种情况 下,建议不要在织物样品的任何扭曲面积中选取试样。

6.1.3、圆形针织物应该被剪开并平铺成单层。只有用无缝织机织成的针织物作为试样时不需要剪开。用无缝织机织成的针织物是无缝服装的一种。全成型针织服装和无缝服装应该应用标准 AATCC 150(家庭洗涤后服装的尺寸变化)来测试。

6.1.4、如果在洗涤中出现试样散边,按照 12.2 规定处理。

6.1.5、在标记前,把试样放在 ASTM D 1776(试验用纺织品的状态调节方法)环境中调湿。在温度 21±1℃、相对湿 度 65±2%的大气中,把每件试样分开放在调湿架的筛板或带孔的晾衣架上调湿 4 小时以上。 6.1.6、把试样放在平面上。不允许试样的任何部位伸出工作台边缘。选择一定尺寸的模板,用卡板平行于布边或者织 物的长度方向进行标记。避免取宽度 10%以内的试样面积。试样应该从具有不同纵向和横向纱线的面积中选取(见图 1) 。 在从样品中剪切试样以前,应先标记出试样的长度方向。如果可能,对每件样品应该测试三个试样。在没有足够的样品时, 一个或两个试样也可以。

6.2、标记

6.2.1、选择 1:台形记号 250mm(10.0in.) 。在 380×380mm(15x15in.)尺寸的试样上分别平行于织物的长和宽的方向上打上三组 250mm(10in.)的台形记号,每一个台形记号必须离织物的各边缘至少 50 mm(2in.),同一方向的每组台形记号 必须相距约 120mm(5in.)。

6.2.2、选择 2:台形记号 460mm(18.0in.)。在 610×610mm(24.0x24.0in.)尺寸的试样上分别平行于织物的长和宽的方向上打上三组 460mm(18.0in.)的台形记号,每一个台形记号必须离织物的边缘至少 50mm(2.0in.) ,同一方向的每组台形 记号必须相距约 250mm(10in.) 。

6.2.3、窄幅织物

6.2.3.1、对于测试样品宽大于 125mm(5in.)小于 380mm(15in.)的织物,应取每个测试织物的全宽和剪试样的长为380mm(15in.) ,并按照 6.2.1 的要求标记出长度方向。宽度的测量是可选择的。

6.2.3.2、对于测试幅宽在 25~125mm(1~5in.)之间的织物,应取织物的全幅宽,长度取 380mm(15in.) ,只打两组 平行于长度方向的台形记号。宽度的测量是可选择的。

6.2.3.3、对于测试样品宽小于 25mm(1in.)的织物,应取织物的全宽,长取 380mm(15in.) ,只打1 组平行于长度方 向的台形记号。宽度的测量是可选择的。

6.3、原始尺寸的测量和试样尺寸

6.3.1、在报告中必须注明试样的尺寸以及台形记号的距离。

6.3.2、在采用不同的试样尺寸、不同的台形记号长度、不同的试样数量或者不同的台形记号数量进行试验时,尺寸变 化的结果是不具有可比性的。

6.3.3、由于尺寸变化的计算是以织物的台形记号为基础的,所以为了提高尺寸变化计算的准确度和精确度,要采用合 适的、 精确到毫米 (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英寸) 的卷尺或直尺来进行测量并记录每组台形记号之间的距离。 这就是测量值 A。 如果窄幅织物的宽度小于 380mm (15in.) 那么测量并记录宽度值。 , 如果应用校准过的模板直接进行标记并测量尺寸变化率, 那么不需要进行原始的测量。 7、测试步骤 、 7.1、表 1、2、3 总结了可选择的洗涤、冲洗以及干燥条件和设置。设备和洗涤条件的附加资料,可以在专著“家庭式 水洗检测条件标准化”中找到,或在这本技术手册的其他地方找到。

7.2、洗涤

7.2.1、对试样称重,并称取足够的陪洗物使总质量达到 1.8kg±0.1kg(4.00±0.25lb) 。另一个可选择的负载总质量为 3.6kg±0.1kg(8.00±0.25lb) 。用负载质量为1.8kg(4lb)所得到的尺寸变化结果和用负载质量为 3.6kg 所得到的尺寸变化结 果是不相等的,两者之间也不具有可比性。

7.2.2、选择指定的水位、规定的洗涤温度,同时漂洗温度要小于 29℃(85℉) 。如果漂洗温度达不到,则记录实际的 漂洗温度。在洗衣机中加入 18.0±0.5 加仑的水。对于另一个可选择的负载重量,则加 22.0±0.5 加仑的水。

7.2.3、将 66.0g±1g 的 1993AATCC 标准洗涤剂溶解在 18.0±0.5 加仑的水中。对于另一个可选择的负载重量,加 80.0g±1g 的 1993AATCC 标准洗涤剂到 22.0±0.5 加仑的水中。搅拌水以溶解洗涤剂。停止机器搅拌。应该注意的是如果水 的硬度不高,为了避免产生过多的泡沫,应该适当降低洗涤剂的用量。 7.2.4、把试样和陪洗物放入洗衣机中,根据选定的洗涤周期和时间(见表 1 和表 2)来设置洗衣机。

7.2.5、对于采用干燥程序 A、B、D 的试样,允许漂洗过程自动进行到最后一次甩干周期。在最后一次甩干程序完了以 后,立即取出试样,把缠在一起的分开,小心处理以免产生扭曲破坏,应用程序 A、B、D 进行干燥,见表 1 和表 3 的规定。

7.2.6、对于采用干燥程序 C(即:滴干)的试样,允许洗涤过程自动进行到最后一次漂洗。在洗衣机最后一次漂洗周 期以后,开始排水以前,将试样从洗衣机拿出。

7.3、干燥 2 AATCC 试验方法 135 家庭洗涤后纺织品尺寸的变化

7.3.1、对于干燥程序 B、C、D,不允许风直接对着试样吹干,因为这会导致织物的扭曲变形。

7.3.2、(A) 翻滚烘干。把试样和陪洗物放入翻滚式烘干机中,设置温度,以得到如表 3 所规定的正确的出风温度。对于热敏感纤维,应该使用生产商建议的低温,并在报告中注明。允许烘干机一直运行,直到所有的衣物完全烘干。在烘干 机停止以后,立即取出衣物。

7.3.3、(B)悬挂晾干。把试样的两角挂起,长度方向垂直。允许试样挂在室温不高于 26℃(78℉)的静止空气中直至晾干。

7.3.4、(C)滴干。把正在滴水的试样的两角吊起,长度方向垂直。允许试样挂在室温不高于 26℃(78℉)的静止空气中直至晾干。

7.3.5、(D)摊平晾干。将试样平放在水平筛网干燥架或带孔的平面上,在没有扭曲或拉伸作用下去除折皱。允许试 样挂在室温不高于 26℃(78℉)的静止空气中直至晾干。

7.3.6、重复所选定的洗涤和干燥周期多于两次,或者是协商一致的循环次数。

7.4、调湿与修复

7.4.1、在最后一次洗涤和干燥周期以后,把每一件试样分开放在筛网或带孔平板上,在温度 21±1℃(70±2℉) 、相对湿度 65±2%的大气中,调湿至少 4 小时。

7.4.2、对用于要求成型良好的服装的织物, 有时在测定尺寸以前需进行拉幅定型处理。 这种定型技术并不是标准的 (用 手沿着试样长、宽两个方向进行拉伸,拉伸力没有规定) 。如果采用了定型技术,那么在报告中应该对定型技术进行描述以 及定型以后的尺寸变化结果也应在报告中注明。

7.4.3、如果试样严重起皱,并且消费者总是希望对这种织物做成的服装进行熨烫,那么在再次测量台形记号以前可以 对试样进行手工熨烫。根据熨烫织物中的纤维类型,采用合适的熨烫温度。参考 AATCC 133(耐热压色牢度)中的表1-可靠的熨烫温度指南。在压烫过程中,仅仅施加去除折皱所需的力。

7.4.3.1、由于不同的检测人员的手动熨烫程序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对于手动熨烫程序,没有标准的测试方法) ,因此在手动熨烫以后的尺寸变化结果的重现性很差。 因此,在对试样洗涤后经不同检验员手工熨烫以后的尺寸变化结果进行比较 时,应该小心谨慎。

7.4.3.2、手工熨烫主要是对应用于服装的织物进行评价,这类服装在穿着以前为去除折皱而需要熨烫。根据熨烫织 物中的纤维类型,应用合适的熨烫温度。参考 AATCC 133(耐热压色牢度)中的表1-可靠的熨烫温度指南。在压烫过程中,仅仅施加去除折皱所需的力。

7.4.3.3、在熨烫以后,把每一件试样分开放在筛网或带孔平板上,在温度 21±1℃(70±2℉) 、相对湿度 65±2%的大气中,调湿至少 4 小时。

测量

8.1、在调湿后,在没有张力条件下把试样放置于平坦光滑的水平面上。测量并记录每一组台形记号之间的距离,精确至毫米,或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英寸。这就是测量值B。如果用校准过的卡尺进行尺寸变化率的测量,那么测量每组台形记 号精确至 0.5%或更小单位,并直接记录尺寸变化率。

8.2、大多数的织物在测量时,在测量仪器的压力下,其折皱会被有效的压平,不会引起测量的偏差。

计算与说明

9.1、计算

9.1.1、如果测量是直接以尺寸变化率表示的,在第一、三或其他指定的洗涤和干燥循环以后,对试样的每一个方向的 测量值取平均值。分别计算长度和宽度方向上的平均值,精确至 0.1%。

9.1.2、如果测量数值是以毫米,十分之一或八分之一英寸表示,在第一、三或其他指定的洗涤和干燥循环以后,用下 式进行计算: %DC=  X100

式中:DC=尺寸变化平均值;

A=原始尺寸平均值;

B=洗后尺寸平均值;

原始尺寸和洗后尺寸的平均值都是对所有试样的每个方向测量的平均值。分别计算长度和宽度方向上的平均值,精确至0.1% 。

9.1.3、洗后尺寸小于原始尺寸,其结果为负值,即为收缩。洗后尺寸大于原始尺寸,其结果为正值,即为伸长。

9.2、说明

9.2.1、如果试样经过一个洗涤、干燥或手工熨烫周期,然后按 9.1 式计算出来的尺寸变化率不超过先前的协商一致的 规定值的话,就按 7.2、7.3、7.4 的说明,继续试验,直到完成双方先前同意的几个测试周期为止。

9.2.2、根据 9.1 计算,试样如果经过一个洗涤、干燥或手工熨烫周期,尺寸变化超过先前协商值的话。则终止测试。

报告

10.1、对每件测试样品,应报告如下项目:

、分别报告长宽的尺寸变化,精确至 0.1%。负号(-)表示收缩,正号(+)表示伸长(见 9.3.1) 。 (b) 、洗涤程序(包括洗涤类型、周期以及温度)以及干燥程序(包括干燥类型、周期以及温度) 。

(c) 、试样和台形记号的尺寸。

(d) 、负载的重量:是 1.8kg(4lb)还是 3.6kg(8lb) 。

(e) 、完成洗涤和干燥的循环数(见 9.2) 。

(f) 、在原始状态下,织物是否扭曲或者折皱。

(g) 、织物是否经过手动熨烫。

(h) 、织物是否进行行定型处理以及定型处理的技术。

精度与偏差

11.1、精度:本试验方法的精度并未确立。建议任何实验室间或内部结果的比较应该使用标准统计方法来完成。

11.2、偏差:家庭式洗涤后织物尺寸的变化率只能根据使用的标准来解释,无独立的、能确定真值的实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本标准方法还没有已知的偏差。

12、注释

12.1 如果确认数字测量装置测试结果与手工测量的结果的精度相等,那可以使用数字测量装置。

12.2、如果机洗试样边缘出现严重的散边,则可对试样打锯齿边或锁边。不建议对试样进行缝边或折边处理,因为这 会影响织物的实际尺寸变化结果。然而,对于同样的试样采用 AATCC 124(反复家庭式机洗后的织物外观)和 AATCC 135 试验,为了防止某些结构的机织物边缘出现严重的散边现象,可能会对试样边缘进行缝合或者折边,这个可能会导致在洗涤或 干燥过程中的纠缠现象。从而影响尺寸变化以及光滑度的评价。

12.3、如果需要试样内或试样之间的尺寸变化差异的信息,那么在试样内数据应该以单组台形记号为基础计算尺寸变 化,或者在试样之间数据应该以三组台形记号的平均值为基础来计算尺寸变化。

12.4、为了比较 1993 AATCC 标准洗涤剂和 AATCC 标准洗涤剂 124 之间的不同,以及两种不同类型的织物(目前的和 被提议的)来作为陪洗物之间的不同,AATCC 技术中心做了一项研究。试验条件如下:

洗涤品:(Ⅰ) 、正常/厚重棉制品;

漂洗温度:(Ⅴ) 、60℃±3℃;

干燥程序: 、翻滚烘干,厚重棉制品; (A)

测试的织物:白色斜纹织物(100%棉) ;

米色斜纹织物(100%棉) ;

灰色府绸(100%棉) ;

蓝色斜纹织物(50/50 涤棉) ;

在应用不同的标准洗涤剂或者陪洗物进行试验发现,在结果中并没有显著的差异。

相关技术资料:http://www.aatccwhirlpool.com/newslist/list-8-1.html